简报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我国恢复高考以来最系统、最全面、最深刻的高考改革。其中,高考内容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高考内容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向纵深发展,教育部考试中心牵头组织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的150余位专家,深入总结我国高考内容改革的成功做法,充分借鉴国外考试的先进经验,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历时3年研制完成《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作为深化新时代高考内容改革和命题工作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作为中国特色高考制度体系和高考内容改革的纲领性文献,赋予了高考综合改革以新的时代内涵,书写了“中国之治”在高考改革方面的崭新篇章,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由“一核”“四层”“四翼”三部分组成,其中“一核”为核心功能,即“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是对素质教育中高考核心功能的概括,回答“为什么考”的问题。“四层”为考查内容,即“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是素质教育目标在高考中的提炼,回答“考什么”的问题。“四翼”为考查要求,即“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是素质教育的评价维度在高考中的体现,回答“怎么考”的问题。同时,高考评价体系还规定了高考的考查载体一一情境,以此承载考查内容,实现考查要求。高考评价体系既是深化高考内容改革的基础工程和重要保障,也是高考命题工作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具有重要的引领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教育功能上,实现了高考由单纯的考试评价向立德树人重要载体和素质教育关键环节的转变。力求运用教育评价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在高考评价中完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机制设计,以及与素质教育理念、目标和要求的衔接。二是在评价理念上,实现了高考由传统的“知识立意”“能力立意”评价向“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综合评价的转变。多年来,高考评价体系在高考内容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吸收中外教育发展和评价研究的新成果,结合国家课程标准修订的新要求,创造性地提出综合评价的新理念。三是在评价模式上,实现了高考从主要基于“考查内容”的一维评价模式向“考查内容、考查要求、考查载体”三位一体评价模式的转变。高考评价体系基于素质教育理论和考试评价规律,创造性地将素质教育目标与考查内容对接,将素质教育评价维度与考查要求对接。
高考评价体系的理念已在近年的高考内容改革及命题当中逐步体现,为保持高考命题的稳定性奠定了基础;同时,高考评价体系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发展的体系,将根据党和国家对高考内容改革的要求以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新的发展特点,在高考内容改革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高考评价体系是高考命题、评价与改革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主要供高考命题人员、高考研究人员、教育考试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学习参考使用。
附:1.《中国高考评价体系》.pdf
2.《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扫描版).pdf
3.《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文字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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