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4年“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基础教育精品课”谜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2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四川省“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活动为载体,加快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新教材等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融合创新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持续系统化、体系化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教师自愿参加活动,重点组织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参加。
三、活动内容
活动包括学科课程精品课(含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特殊教育精品课、实验教学精品课三类。汇聚覆盖各学段优质教学资源1870节,其中学科课程精品课1350节,特殊教育精品课70节,实验教学精品课450节。(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组织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选活动,各县(市、区)、市(州)按照活动要求及精品课制作标准按时推荐优秀课例参加省级选。为切实提升活动时效,落实教师减负工作,本年度除学科课程精品课的地方课程外,其余活动的选及推优工作均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活动安排及要求见附件2)。
五、活动激励
教育厅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对参与活动积极、组织实施较好、成效突出的市(州)、县(市、区)、学校予以表扬鼓励,对参加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师颁发证书。各地对参加活动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师,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审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区域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具体方案一并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时间安排,统筹教研、电教、教育装备等部门的力量,保障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包括必要的活动培训、指导、录课、评审等)。
各级教研机构按照课例制作要求及评价指标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师“选课、磨课、说课、晒课、赛课”等活动方案,对课例(案例)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切实把代表本地最高水平的作品选出来。各级电教、教育装备部门按本次系列活动技术标准,参与教师课程资源指导与制作,在平台课程节点预约、审核管理、评审谜选等环节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做好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质量标准
各地要规范选程序,严格按照活动质量要求和评价标准开展作品推荐工作。各类课例切实做到方向正确、科学严谨、内容原创、突出实效、规范制作。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评审,精心选,宁缺毋滥。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三)注重推广应用
本次避选的省、部级优秀课例将作为国家、省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参与教师同意对作品进行展示交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填报工作联系表(附件3),并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于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073682009@qq.com。
(二)活动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
010-66490928(学科课程类)
010-62511961(特殊教育类)
010-62514742(实验教学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010-66092249,66096503(传真)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客服电话:4001910910
QQ客服:4001910910 客服邮箱:jpk@m0e.edu.cn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话:028-86118029
028-86604956(学科课程类)
028-85832289(特殊教育类)
028-85619164(实验教学类)
附件:1.市(州)推荐名额
2.2024年四川省“基础教育精品课”遂选活动安排及要求
3.市(州)工作联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8月5日
附件
- 关于开展2024年“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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